李贽(1527~1601)号卓吾,又号笃吾,明福建泉州晋江人。李贽个性倔强,落落寡合,不受管束;嘉靖三十一年(1552)中福建乡试举人,后以道远,未再应考。历任河南共城教谕、南京国子监博士、北京礼部司务、南京刑部员外郎、云南姚安知府等官职。万历八年(1580)辞去姚安知府后,定居湖北黄安,依友人耿定理生活;耿定理死后,移居麻城龙湖,筑芝佛院以居,有僧人无念等供奉其生活。
李贽在龙湖隐居二十年,平日喜接引人,来问学者,无论缁白,披心酬对;其他时间一面读书,一面着述,他的着作大部分都是在这段时间完成,包括〔焚书〕、〔藏书〕、〔续藏书〕、〔易因〕等。
李贽在南京时,认识了王畿(龙谿)、罗汝芳(近溪),对之极为推崇;又与焦竑结交,友谊甚笃。他的老师为王襞,是泰州学派创始人王心斋的儿子,他的学术传承应属泰州学派。
好友何心隐被杀,李贽极为伤心,写了〔何心隐论〕一文,极力替他伸冤;并怪罪耿定向,因为怕连累,未加援救,批评耿定向是假道学,平常喜欢说理讲学,为世道要有「不容己」的精神,但在救何心隐这件事上,畏首畏尾,不敢沾手,使耿定向极为难堪,于是散布谣言,毁谤李贽,并派人拆毁芝佛院,将李贽驱逐出境。
万历二十九年(1601),李贽由友人陪同,离开麻城到北通州马经纶家居住;朝廷以「敢倡乱道,惑世诬民」的罪名,捕李贽入狱;李贽在狱中用剃刀自刎,结束了他的一生,享年七十五岁。
在李贽的着作中,用讽刺的笔调,嘲讽圣人,批评儒家经典及先儒之教;他认为六经、〔论〕、〔孟〕等经书,不过是当时弟子的随笔记录,有头无尾,得后遗前,大半非圣人之言。就算有圣人之言,也只是一时的因病发药,不是万世之至论。他把往圣的垂训、先儒的传注、家庭学校的诲诫、世俗的认识,认为都是一种朦胧的不清醒的沿袭,一世之人,都是有目无所用的瞎子。
他提出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,提倡纯正的童心;他认为道学家抬出道统说,无非显示他们的「好自尊大」,实质上是一种捏造和对古人的诬蔑;他认为荀卿较孟子的思想更为通达而不迂,因此荀卿的地位应该排在孟子之前。他说:「道学家自鸣清高,实际志在高官厚禄。有的道学家能写几句诗,就自称山人,有的不会写诗,会讲良知,就自称为圣人。他们名为山人,而心同商贾;口谈道德,而志在穿窬。」又说:「阳为道学,阴为富贵,被服儒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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